摘要: | 美國教育改革是建立在績效責任的前提上,《不讓任何孩子落後》法案(No Child Left Behind Act, NCLB)是如此,其前身《初等與中等教育法》(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Act, ESEA)也是如此。這是源於教育改革已經積極追求標準的達成,與傳統績效責任系統講求的師生比、註冊率、中輟率等人口數據相較,新績效責任是以學生學習成效為績效評定的基礎。績效的講求方面,政府、學界與民間雖各有意見,但都有教育必須考量績效的共識。本文先介紹《不讓任何孩子落後》法案政策的內涵與新績效責任理論,再進一步說明具有新績效責任精神的教改政策-美國的《不讓任何孩子落後》法案實施十年來所產生的問題,並以《不讓任何孩子落後》法案主要的績效責任項目「年度充分進步指數」(Adequate Yearly Progress, AYP)、「高度適任教師」(High Qualified Teacher, HQT)及《不讓任何孩子落後》法案家長教育選擇權來說明達成績效的困難之處以及學校、家長、學生可能面臨的問題與遭遇。最後,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,期對國內的教育改革提供有價值的參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