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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題名: 我國憲政秩序與規範之解析
    Analysis On The Constitutional Order and Normal
    作者: 陳滄海
    Chen, Tsang-Hai
    貢獻者: 台北市立教育大學
    關鍵詞: 憲法
    憲政體制
    憲政秩序
    憲法核心價值
    雙首長制
    權力分立
    constitution
    constitutional system
    constitution order
    value of the constitution
    semi-presidential system
    separation of powers
    日期: 2006-11-01
    上傳時間: 2009-06-01 21:03:25 (UTC+8)
    摘要: 本研究旨在探討憲法的規範要義及其對憲政秩序之影響,藉以尋求在政治社會變遷中,我國憲政體制發展的可能思考方向。本文研究途徑,採取論理釋義與制度分析。首先就憲法的規範性予以論證探源,分從國家意志、主權、人權與分權等面向,論述憲法的核心價值;次就實際憲政制度作分析比較,以法國第五共和的制度運作內涵,進而探究我國總統與行政院院長的權力虛實,而歸納出雙首長制之要義及我國憲政體制之屬性。本研究結論認為:(一)憲法的核心價值有其基本意涵,但仍須依各國政治現況、憲政原理及法秩序原則而建構,在憲法的一體性與法的安定性之考量下,一般民主國家的常態憲政變遷,大都以循序漸進的改革,代替過鉅的革命性變動,以免造成憲政的不穩定,而影響國家安定與發展。(二)我國的憲政制度,本質上乃是屬於混合制的憲政模式,而依法國憲政經驗,為求落實此種雙首長制,必須輔以政黨政治的責任機制,亦即內閣總理須與國會多數黨同一政黨,始不致形成扞挌的雙頭馬車之憲政。(三)就憲政發展而言,憲政體制乃具有多樣性與可變性,故其具體規範應依各政治實體的社會環境、歷史背景及文化內涵相結合,由是,憲政秩序的普世價值,並非取決於單一的某種制度,而是更須著重於各該不同憲政體制的實踐與維護。
    關聯: 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學報(人文藝術類與社會科學類)
    第三十七卷第二期(37:2)
    p.149-172
    顯示於類別:[研究發展處] 臺北立教育大學學報 (36卷2期-44卷1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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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7卷第2期人文藝術社會科學6.pdf525KbAdobe PDF1531檢視/開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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