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iversity of Taipei:Item 987654321/75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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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题名: 論孝道對品德教育的重要性
    作者: 謝居憲
    贡献者: 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後研究;中華大學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
    关键词: 品德
    品格

    自律道德
    羅近溪
    日期: 2009-12
    上传时间: 2013-03-27 10:11:07 (UTC+8)
    出版者: 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儒學中心
    摘要: 臺灣於2004年啟動品德教育促進方案,希望培養知善、樂善與行善的全人,並進而形塑社群道德文化。然而,若不能對「知善、樂善及行善」之道德原則有清楚的認識,必然在「實踐根據」上難有明確的掌握。相對地,由於無法掌握道德動力的根源,在推動上,恐怕難能真正樂善、行善。是以,若要知善、樂善與行善,必須對於「善」的根源要有清楚了解。意即在推動品德教育時,要先了解真正的「品德」是不會因時因地而有所變質的。而真「品德」之所以可能,筆者認為惟有回歸「自律道德」。即必須回到自我立法的良知本心上。惟有如此,品德方有可能被建立。而要契入、回歸良知,筆者認為羅近溪從孝弟慈契入的良知,是最可行的進路。
    關聯: 儒學研究論叢,第二輯,p.233-248
    显示于类别:[人文藝術學院] 儒學研究論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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