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iversity of Taipei:Item 987654321/151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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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题名: 社區如何動起來?推動台灣農村社區再生計畫的新治理邏輯
    作者: 李柏諭
    贡献者: 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
    日期: 2013
    上传时间: 2016-01-04 13:14:44 (UTC+8)
    出版者: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
    摘要: 過去政府在農業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過程中,不僅缺乏良善的治理制度框架,同時農村居民的需求更無法確實向上表達,更加嚴重導致農村生活品質的低落,以及農業發展長期的衰退。當1990年代隨著公民參與理論和賦權自主管理概念的興起,農村居民的自我意識及社會力逐漸顯現,此一情形迫使政府必須改變農村治理結構,漸漸提供居民參與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機會。對此,「農村再生條例」於2010年8月4日公布施行,強調以農村社區為中心,政府透過外部正式規則的制度安排,輔助並賦權社區居民制定農村再生計畫,同時也鼓勵制定社區公約做為當地農村自主治理的內部規則,不僅是強化「由下而上」的共同參與,實際上也有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「由上而下」的引導,突破了過去民眾參與機會過少而無法符合農村真正需求的情況。因農村再生計畫的推動,從「傳統農村治理結構」到「融合科層、市場及社區的農村再生治理結構」的制度變遷之中,重新詮釋了「農村治理」的概念。在理論層面上,本研究計畫擬從「農村治理」的角度出發,並嘗試從過去理論文獻所累積的規範型理論架構中,重新建構農村再生的新定義:(1)持續進化中的社區意涵;(2)以文化動員為基礎的公民參與;(3)建構動態穩定的跨部門協力治理。在經驗層面上,本研究計畫將以新竹縣南埔社區、台南市林子內社區與宜蘭縣大進社區等三個農村試辦區,進一步探討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、在地組織與團體,以及農村居民間在「I 前置暖身關係」、「II 鞏固夥伴關係」、「III 協力治理關係」及「IV 治理延續選擇」的跨部門動態協力過程,以分析目前農村再生計畫的推動模式與機制、推過過程中所可能面臨的挑戰與困境、以及未來可進一步發展或修訂的農村治理策略與方向。
    關聯: 研究期間:民10208~10307,計畫編號:NSC101-2410-H133-017-MY2
    显示于类别:[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] 研究計畫or研究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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