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國內教育評鑑的論文極多,然由史哲角度出發探究評鑑基本觀念者並不多見,本文嘗試做此努力。本文探究質性評鑑興起中的觀念變遷,主要解說近半世紀評鑑界三種基本觀念的改變,包括因果觀、事實觀、正義觀。因果觀方面,學界逐漸認知到:人文社會科學太過複雜,不適合採取以David Hume因果論為基礎的實驗法,來進行評鑑。事實觀方面,已承認「事實—價值」非截然二分,評鑑者所尋得與表述的事實,經常是價值負載的。正義觀方面,已從John S. Mill的效益主義,走向John Ralws的正義論,再走向修改後的正義論,亦即從注重「總產量的增加」,到注重「公平分配」,再到各利益關係人的「公平參與」。這三觀念的發展與質性研究的知識觀相契合,使得質性評鑑更容易被人們接納且採用,或將質性與量化法結合使用。亦可說:質性研究法的知識論與世界思潮的走向一致;兩者均傾向相對主義、心物互動,注重個別化、多聲音、民主參與、分配正義、以及關懷弱勢。此外,本文也介紹當代質性評鑑的主要派別,分析其如何反映了基本觀念的改變。最後從觀念轉變的各面向,尋覓對台灣教育評鑑的啟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