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iversity of Taipei:Item 987654321/7978
English  |  正體中文  |  简体中文  |  全文笔数/总笔数 : 3324/17070 (19%)
造访人次 : 1481508      在线人数 : 507
RC Version 6.0 © Powered By DSPACE, MIT.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.
搜寻范围 查询小技巧:
  • 您可在西文检索词汇前后加上"双引号",以获取较精准的检索结果
  • 若欲以作者姓名搜寻,建议至进阶搜寻限定作者字段,可获得较完整数据
  • 进阶搜寻


    jsp.display-item.identifier=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: http://utaipeir.lib.utaipei.edu.tw/dspace/handle/987654321/7978


    题名: 學齡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問題研究
    作者: 林天祐;劉春榮;陳明終
    日期: 1996
    上传时间: 2013-04-17 20:23:16 (UTC+8)
    摘要: 本研究旨在探討學齡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問題:包括學齡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安置的優先取向、學齡階段中重度障礙學生安置的可行方式、學齡階段中重度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的輔導方式、學齡階段中重度障礙學生安置政府的責任歸屬。
    研究採問卷調查法,受試包括中小學教育人員、特殊學校教育人員、社會福利機構人員、醫療機構人員、各級民意代表、政府行政人員、學者專家及學生家長等八類不同身份人員,合計1,415人。回收問卷873份,有效問卷864份,可用回收率61.06%。資料經統計處理,獲得以下結論:
    一、學齡階段不同身心障礙程度學生安置的優先取向各有不同。
    二、增加特殊學校強迫中重度障礙學生接受教育,力是安置中重度障礙學生最可行的方式,其次是增加教養院強迫接受教養。顯示現行在家自行教育的安置方式不被認同。
    三、如維持現行中重度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的方式,以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員及一般教師輪流負責輔導的方式最被接受;另編制專任特殊教育教師專責輔導則勉能接受。
    四、受試對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責任歸屬的看法,會影響其對特殊教育立法的立法取向。
    五、中重度障礙學生的安置宜由教育單位、社會福利單位及醫療單位,依學生障礙程度分工負責。
    六、特殊教育中資優教育與身心障礙教育宜分別立法。
    根據研究結論,本研究分別對政府行政機關、特殊兒童安置單位、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。
    關聯: 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師範教育:八十五學年度師範學院教育學術論文發表會
    显示于类别:[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] 會議論文

    文件中的档案:

    没有与此文件相关的档案.



    在uTaipei中所有的数据项都受到原著作权保护.


    如有問題歡迎與系統管理員聯繫
    02-23113040轉2132
   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 © 2002-2004  MIT &  Hewlett-Packard  /   Enhanced by   NTU Library IR team Copyright ©   - 回馈